精品商城 | 加盟店 | 招商 | 网上连锁 | 社区 | 帮助 | 人气榜 | 销售榜 | 友情连接 | 我的购物专区 | 注册 | 新品 
生活参谋 | 电器广角 | 文化长廊 | IT平台 | 厂商新闻 | 用户评论精选

新 闻 搜 索

 
药物化妆品不可长期使用

http://www.igo5.com  20021119 14:59:38 千龙新闻网

    长期使用药物化妆品也是有一定弊端的。药物都有毒性,在治疗各种皮肤疾病的同时,药物性化妆品不可避免地会对皮肤产生一定的刺激,且这种刺激与化妆品中所含药性成分的浓度含量成正比。

    如含维生素甲酸和维生素A的化妆品,用量过大时会使皮肤出现灼热、脱屑、瘙痒等症。雀斑霜含有4一异丙基儿茶酚,过多使用也会加速皮肤老化。有的年轻人乱用营养性药物霜,甚至将皮炎平当化妆品,结果痤疮越来越多,这就是激素在作怪。像可的松、强的松之类的药物是绝对不能在化妆品中添加的,否则会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,造成内分泌紊乱。

    市场上推出的多种掺有少量激素的护肤脂、霜、膏,虽有某些特殊疗效,但长期使用可引起激素水平的失衡,还可能引起激素性皮炎、感染、毛细血管的扩张、皮肤萎缩以及多毛症等。

    提醒女性朋友:

    1、有些面部皮肤病是由遗传、内分泌失调或健康原因引起的,很难靠局部涂抹掺入少量药物的化妆品来改观。

    2、选用药物化妆品,一定要结合个人的全面情况,应明确自己皮肤病变的性质、原因,掌握所选化妆品中药物成分的性能与效果,对症下“药”。

    3、某些特殊的药用化妆品,应当在皮肤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对皮肤特别娇嫩的年轻女性及儿童、孕妇来讲,使用药物化妆品要慎之又慎。(三九健康网)

    

  相关连接
  相关商品
 联系与招商  帮助中心  会员专区  本站声明

·网站招商
·会员注册
·关于我们
·网站动态


·更多帮助信息...

·登陆会员专区
·查询订单
·进入收藏夹
·订单统计


·法律声明
·退换货规定
·送货资费
·VIP会员制度

西友集团 | 西单商场 | 帮助信息 | 客户投诉 | 联系我们
请使用 800x600 IE5.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点,以保证最佳阅读效果
京ICP证 020005号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号 销0001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
  公司电话:010-66565721/22/23/24/25 公司传真:86-10-66068992
  客户服务:service@igo5.com CEO信箱:ceo@igo5.com
Copyright 2001-2007 西单igo5网站 版权所有